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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于:勉县之窗 发布时间:2013/4/5
一、档案接收管理

按照陕西省审查接收军转干部档案有关规定,审查接收符合汉中接收的军转干部档案;由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二、接收安置

按照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条件,给各县区下达接收安置计划。

三、接收报到

每年12月份,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团以上单位的行政关系、供给关系到市军转办报到,属各县区接收的由军转办转换行政关系后到县区人社局报到。持组织关系到市委组织部接转关系后到县区委组织部门报到,持县区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到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报到。

四、办理入户手续

按照《关于退出现役的公民办理登记落户的通知》(汉公户发〔2000〕23号)文件规定,持转业时部队行政关系复印件、军转办开出的落实证明、转业军官证等证件,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退役金核定与发放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由市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按有关政策给予核定,并经本人签字后报省军转办审批。市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按上级部门审批的金额,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折),通知本人领取。

六、保障政策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由市自主择业管理办、县区人社局管理科室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医疗保险等手续,确保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并按照职责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其它事项。

七、就业与培训

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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