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暂住证
信息来源于:勉县之窗 发布时间:2013/4/5
办理机构:暂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依据:
《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正 文: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户口不在本市区的培训、务工、投亲靠友人员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
1、 携带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开具的务工证明(须有身份证号码)。
2、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按规定填写暂住人口资料卡;
属已婚育龄公民的,还应当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4、收取工本费五元。
办理依据:
《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正 文: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户口不在本市区的培训、务工、投亲靠友人员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
1、 携带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开具的务工证明(须有身份证号码)。
2、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按规定填写暂住人口资料卡;
属已婚育龄公民的,还应当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4、收取工本费五元。